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人大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根据县委有关部署要求,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在人大机关组织开展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扩大党内民主、促进和谐为主线,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以权力运行阳光操作为核心,以实行党务公开为契机,统筹推进各类公开,努力形成各类公开协调推进、相互支撑、效能积聚的综合公开体系,为推动人大工作争创一流成绩,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基本原则:一是服务发展原则。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注重实效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真实、全面、及时公开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三是统筹推进原则。机关党务公开要注意吸收借鉴其他各类公开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其他各类公开也要体现党务公开的重要决策和主要措施,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推进人大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四是积极稳妥原则。既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展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建立长效机制。
主要目标:通过开展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公开机制,使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落实,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满意度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安排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总体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从4月下旬开始到2011年12月底基本结束。
(一)动员部署(4月下旬至5月上旬)。机关各委办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济南市《关于在全市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济南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平阴县《关于在全县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进一步增强人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办公室下发活动实施意见及其配档表,完成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5月中旬至10月底)。围绕明确内容、确定方式、建立制度、整改反馈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做好各项工作。
1.明确公开内容。根据公开目录,结合实际选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程序实施公开。对重大敏感事项,由县人大主任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关系群众利益的事项,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后修订公开;对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认真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和群众反馈。对公开的信息资料要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2.确定公开方式。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便捷、实用的公开方式实施公开,防止形式主义。对在党内公开的事项,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通报、谈话等形式公开;对面向社会公开的事项,通过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公开。同时,加强对县人大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搭建起有效的公开平台。
3.建立相关制度。县人大办公室负责建立例行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确保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切实提高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处理反馈、社情民意收集日和代表约谈日等制度,畅通与群众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的渠道。
4.认真整改反馈。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放调查问卷、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公开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整改情况。重点立足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开展活动,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11月初至12月中旬)。县人大办公室对机关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进行总结,并迎接县里的检查考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使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人大机关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的制度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县人大办公室要把开展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贾传习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庆国和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党支部书记张阴东任副组长,有关委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人大机关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开展县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增强领导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调动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党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努力营造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委已将各类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年底由县考评办统一进行考核。县人大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经常性调度,每月报送党务公开活动开展情况。
2011年6月6日
附件:
1、县人大机关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县人大机关开展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配档表
附件1:
县人大机关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贾传习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赵庆国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张阴东 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党支部书记
成 员:任光泉 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孔立新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冯慧玲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高存忠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田义常 县人大老干部工作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阴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县人大机关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配档表
阶段 |
活动内容 |
工作要求 |
组织实施 |
完成时间 |
动
员
部
署
(4月下旬至5月上旬) |
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文件 |
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济南市《关于在全市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济南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平阴县《关于在全县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开展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的意见》等公开工作的制度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
各委办 |
4月下旬至5月上旬 |
成立组织机构 |
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配齐工作人员。 |
办公室 |
制定实施方案 |
制定县人大机关具体的实施办法。 |
领导小组 |
召开动员会议 |
安排部署人大机关工作,加强宣传发动,启动活动。 |
领导小组 |
全
面
实
施
(5月中旬至10月底) |
明确公开内容 |
参照公开目录,选取公开内容。 |
党支部 |
5月中旬至5月底 |
确定公开方式 |
建立完善相应的公开平台,规范人大网站管理运行工作。 |
领导小组 |
建立健全制度 |
建立健全例行公开、民主评议、考核奖惩、责任追究、联席会议、信息处理反馈等监督检查和基础台账管理等制度,提高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 |
领导小组 |
6月 |
进行反馈整改 |
通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调查问卷、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
领导小组 |
7月至8月 |
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解决公开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领导小组 |
组织“回头看”,修订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
领导小组 |
加强督促检查 |
按照公开事项是否齐全、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党员群众是否满意、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标准,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
领导小组 |
9月 |
总
结
提
升
(11月初至12月底) |
健全长效机制 |
总结活动经验,把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
领导小组 |
11月 |
开展工作总结 |
汇总开展活动的情况,并将相关制度进行汇编。 |
办公室 |
12月 |
对各类公开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归档 |
按照“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内容分类立卷归档,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
办公室 |
迎接检查考核 |
迎接县委公开工作办公室和县考评办对我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考核。 |
领导小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