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我县畜牧业统计执行的是国家统计局《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制度》,《制度》规定畜牧业统计调查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规模户和生产经营单位(非农户),采用全数调查的方法。另一部分是抽中的散养调查小区,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2008年我县同时实施对猪、牛、羊、禽养殖大户的动态监测,执行《畜禽监测统计调查制度》。
规模户即猪、牛、羊、禽存栏量达到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标准的养殖户,牛存栏10头以上、猪存栏40头以上、羊存栏30只以上、家禽存栏2000只以上。规模户和非农户调查,采用每个村的调查员按季度全面调查,逐户汇总、层层上报的方法;散养户即规模养殖户以外的养殖户,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全县346个村以一定标志排队,按等距抽样法抽出33个村,每个抽中村的第二个村民小组为大样本,在大样本范围内,对所有养殖户猪、牛、羊、禽生产情况进行整群调查,按照村民小组的户数占全部村户数的比例推算全部的畜禽散养存出栏数据。最后全县规模户数据、非农户数据、散养数据汇总得全县畜禽存出栏数据
畜禽监测是对猪、牛、羊、禽养殖大户的动态监测,也是国家对主要畜禽的重点监测调查。监测规模标准:牛存栏100头以上、猪存栏250头或年出栏达500头以上、羊存栏1000只以上、家禽存栏20000只以上。调查员对达到监测标准的养殖户,每月填写监测台帐,每季度报送监测数据。具体监测指标包括:畜禽存出栏量、期内增加、期内减少、出售产品价格等。目前我县监测大户为:牛14户,猪15户,羊4户,家禽6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