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为进一步促进县法院执行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县法院2012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县法院执行法官工作室、执行指挥中心,观看了执行工作专题片,听取了县法院院执行工作汇报,并就当前我县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座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高度重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自2012年以来,县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7865件,结案7849件,结收比为99.80%,实际执结案件3500件,实际执结率为44.60%,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25亿元。 (一)执行工作机制日趋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把解决“执行难”摆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和快速高效的协作机制。二是规范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将执行实施权和审查权有效分离,实行执行异议、保全复议案件公开听证,年均听证案件100余件。财产保全案件由执行局统一实施,建立了网络查控系统,有效克服了保全实施中长期存在的多头实施、保全顺序混乱等问题。三是着力推进执行公开。建立承办日志,将执行程序的启动、进展、结果等各个环节的情况全部在网上公开,使当事人和社会更加了解和理解执行工作。四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行流程、执行案款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款过付额度审批制度,建立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完成“四查两报”,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和“四查再回头”,确保每个案件都得到规范、有序、高效的执行。 (二)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执行工作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积极应形势变化,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执行能动作用。一是认真清理执行积案,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形成的“定人、定时、定量”“统分结合分段实施”等工作措施,作为“平阴经验”被省高院转发。二是强力实施失信惩戒,依法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执行。通过上述惩戒措施,有8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因主动履行义务和强制执行完毕屏蔽失信被执行人2293人次。三是积极开展清理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对51件涉民生案件加大了反规避执行力度,着力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纳入台账的涉民生案件执结率达到90%以上。 (三)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促进执行质效的全面提升,提高执行兑现率,有效化解“执行难”。一是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建设,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反应迅速、便于统筹的作用优势,形成了案件管理、执行指挥、司法查控、案款管理、信用惩戒、执行公开六大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有效地缩短执行时间,确保及时执行兑现。二是利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升执行查控效率。三是利用报纸、电视台、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将拒不执行生效文书的失信人进行曝光,同时,限制失信人乘坐飞机、高铁、软卧等权利,有效地挤压了“老赖”们的生存空间。 (四)执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从建设执行团队、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廉政建设入手,狠抓执行干警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团队建设,合理配置执行资源,实现工作效率和效果的最优整合。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通过举办业务培训,法官讲坛、演讲比赛等形式,推动执行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强廉政建设,建立以监督为主的制约机制,切实增强执行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县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任务仍十分繁重,破解执行难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执行法官力量不足,执行队伍素质有待提升。执行力量不足,人员短缺现象严重,员额法官少,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有的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仍存在不按照执行结点规范流转、执行文书送达不及时、给当事人转款较慢等现象。另外,由于网络查控系统不稳定,很多执行事项还是需要“人海战术”进行处理,这些因素都制约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二)执行联动机制不健全,执行工作合力尚未形成。“解决执行难”仅依靠法院一家的力量难以彻底解决。目前,一些单位对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认识不足,与法院进行信息共享、联动协作的态度不积极、行动不到位,使得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展缓慢;尤其是打击拒执罪问题,公检法部门虽然多次调研相关问题,但是由于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存在认识上的差异,致使几年来法院移送的案件只有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被判刑。 (三)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执行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想方设法恶意躲债、逃避执行,且花样不断翻新,手段日期益隐蔽,甚至有的用假离婚等方式用以规避执行,部分被执行人在逃避执行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些现象虽然不是社会主流,但是却严重影响了社会的诚信环境建设。 (四)部分案件执行难度大,客观上存在“执行不能”。突出表现在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涉及特困企业、村委会的案件,往往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因此,这些案件大都陷入了无法执行或中止执行的状态。这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成为无法解决的“积案”,有的又形成了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三、几点建议 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县法院要进一步正确认识做好执行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转变执行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实效,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为此,对今后执行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执行工作宣传,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一是与新闻单位、普法宣传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大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重大和典型执行案件的宣传,积极宣传法院执行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司法守信意识。二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法治和诚信教育,动员舆论和道德力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营造尊重法律权威、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的舆论氛围。三是进一步开展好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现场见证执行,让人民群众亲身参与和体验司法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内容、流程、特点的了解,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形成执行工作合力。一是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在立案、审理、调解和保全等环节加强配合,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二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公开、执行款物管理等制度,健全执行工作考核机制,防止随意中止、终结案件。三是积极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检察、公安、工商、司法行政等各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加大对干扰、逃避、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排除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阻力,提高协助执行效率,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体合力。 (三)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巩固和深化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增强执行效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提级、指定、合并、督办、悬赏等方式,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消化执行积案,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和实际标的到位率。二是依法适用强制措施,促进生效判决的执行。要坚决排除非法干扰,对于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或逃避执行的当事人,不迁就、不手软,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以及暴力抗拒执行的,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法律尊严。三是进一步完善执行信访工作机制。对客观上存在“执行不能”的案件,慎重采取中止或终结执行措施,避免或减少这类案件的申诉上访。四是着力推进执行公开。将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公开,让当事人和社会能够认知并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使他们更加了解和理解执行工作,提升执行工作形象。 (四)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一是深入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的协调联动,不断拓展网络查控范围,完善网络冻结、扣划功能,着力将被执行财产“一网打尽”,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二是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共享资源,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处置和联合惩戒力度,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三是切实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全面推进网上办案、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实现对执行案件立体化节点监控,以信息化倒逼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业务水平。要建设好执行团队,配齐配强执行力量,进一步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充分调动执行干警积极性,努力做好执行工作。积极开展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执行干警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干警的行为。逐步改善执行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讯、安全等装备,切实解决执行工作后顾之忧,保证执行工作有效开展。不断加强廉政建设,狠抓执行纪律作风建设,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对执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切实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能打善做、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 |